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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班班有歌声比赛的通知
来源:院团委     作者:  编辑:管理员  日期:2015-03-17  点击率:1633  [我要打印]  [关闭]
摘要:

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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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庆祝学校14周年校庆,形成文明活泼、意气风发的校园气氛,增强班级的集体凝聚力和荣誉感,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我委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拟定开展“班班有歌声”活动和社团文化展演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主办:校团委学生会
二、承办: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合唱团 飞young团 青协
三、参与对象:2014级各班级,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比赛。
四、汇演时间及地点:2015年4月16日下午13:00——18:00,新校区足球场。老校区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于4月10日前将决赛名单,自选曲目交至校团委学生会(建筑规划学院3支队 土木工程学院3支队 医护学院4支队 预科学院3支队),新校区2014级27个班级。
         老校区复赛:老校区复赛由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组织开展,场地可用校历管二楼,也可以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自己安排, 
注:如老校区13支队在4月16日校庆当天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新校区参赛,老校区总决赛时间更改为2015年4月22日下午在老校区文体中心举行。
五、表演形式:在和声的基础上可辅以领唱、齐唱、轮唱等形式。
六、活动要求:
  1、曲目每班两首,必选曲目校歌,另外一首班歌(自选曲目)。
  2、2014级各班要求全班同学参加,演唱形式为合唱,可设指挥一名(必须是本班同学或班主任)。
  3、歌唱内容为健康、积极向上的歌曲,从而体现大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
  4、老校区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在开展复赛时,尽量避免场地使用和音响设备使用冲突。(音响设备借用请提前2天到校学生会申请)
七、班班有歌声评分标准 (总分为10分)
  1、全班参加无缺席。(1分)
  2、合唱人员着装统一、阵容整齐。(2分)
  3、能够准确把握歌曲的主题思想,具有良好感染力。(3分)
  4、演唱形式丰富,音准节奏掌握良好。(3分)
  5、指挥与队员配合默契。(1分)
八、设定奖项:新校区:取前三名,老校区:取前四名,预科:取前两名。优秀组织奖:新老校区评选10名(只发奖状)。
  联系人:兰俊(18786784290) 邮箱:295445861@qq.com
 
 
 
 
共青团贵州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0一五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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