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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作者:  编辑:管理员  日期:2014-06-17  点击率:1806  [我要打印]  [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院属各单位: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停课时间为6月23日晚上9-10节;期末考试定于6月25-27日三天进行;6月28-29日两天为教师阅卷、成绩登录、教学质量分析、学期教学总结时间,为了做好本次考试组织工作,确保考试工作有条不紊正常开展,现作如下安排。
一、考试领导小组
  顾  问:蒙永福 王善怡
  组  长:林景华
  副组长:田  铁 陈  锦
  成  员:付盛忠 董华群孔凡英 江永强 张双彦 刘  玲 董建芝 华佰春  林  震 金化坤 徐高峰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小组:
  (一)巡考组
  组  长:林景华
  副组长:田  铁
  成  员:付盛忠 董华群 林  震 孔凡英 江永强 张双彦 刘  玲 董建芝 华佰春 金化坤
  1 、具体分工 林景华 田  铁 孔凡英 江永强 董建芝 张双彦巡视单场; 付盛忠 林  震 董华群 华佰春 刘  玲 金化坤巡视双场。
  2 、工作职责
  1)检查试卷领取、监考人员到位、考生签到表试卷发放等情况;
  2)巡视考场秩序、考生表现、考场卫生等情况;
  3)巡考过程中,如发现监考人员有违反监考规则的情况要做好记录并及时报考务办公室处理。
  3 、要 
  1)巡考人员须佩戴巡考工作证方可进入考场巡视,巡考人员开考前到考务办公室(B205)领取巡考表和巡考工作证,进入考场进行巡视;
  2)巡视完毕将巡考表交回考务办公室,整个考试结束后将巡考工作证交回考务办公室。
  (二)考务组
  组  长:陈  锦
  成  员:谭  畅、吴爱林、杨修莉、周志秀、胡  敏
  工作职责
  1、负责提供各考场布置资料准备工作,并检查考场布置情况;
  2、负责各考场试卷的清点、分发、登记和回收,负责向指定考场发放《考生守则》、《考场记录表》、草稿纸和各项资料的回收工作负责处理考场各种异常事件;
  3、负责对监考人员的签到管理和向各考场收发钥匙,顶替监考空缺;
  4、负责收集整理考场各种资料,及时向考试领导小组反馈考场情况,协助调查考场违纪行为;
  5、负责向阅卷教师发放和回收试卷工作,负责对成绩报表的收集、核查统计和汇总;
  6、完成领导临时交给的其他任务。
  ( ) 违纪处理工作组
  组  长:林景华
  副组长:陈  锦 刘  玲
  成  员:吴爱林 徐高峰
  工作职责:
  1、负责对监考人员的旷监、迟到、早退情况的调查、取证及处理。
  2、负责对学生的舞弊、代考等情况的调查、取证及处理。
  3、负责泄题事件的调查、取证及处理。

二、考务安排及要求
  (一)参与监考工作是作为一名教师的应尽职责,全体监考教师应服从学院的监考安排,认真学习学院关于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圆满完成学院交给的监考任务。
  (二)监考教师要记清自己的监考场次和时间(具体见《考试安排表》),熟悉监考规则,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监考一经排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发生监考迟到、早退、擅离考场等良不行为,不得随意更换监考场次,因公等需要请假的,必须在开考前一天提交由院领导批准的请假手续。监考教师违反监考规则的,将按学院有关规定对其作出严肃处理。
  (三)每场考试安排3名监考教师,其中一名为主监考人,主监考人须对本场监考工作负主要责任,其他监考人员必须服从主监考人的安排指挥。
  (四)各监考教师必须参与考场布置,并按时完成考场布置任务。考场布置的基本要求:1.单人单桌间隔排列考试;2.不同的考班相对分开;3.考号粘贴规整(按序贴于课桌左上方,12级居上,13级居下,整齐且相对牢固);4.考生名单张贴于考场的前右门上;5.考场规则在第一场开考前由监考人员当众宣读后,张帖到考场前右门上;6.监考人员要严格要求各位考生保持考场卫生。
  (五)监考人员要严肃考场纪律,要求每位参加考试的学生诚信考试,严禁作弊行为的发生;对没有佩戴教务处发放考务工作证的一切人员一律严禁进入考场。
  (六)监考人员严禁考试期间在考场内吸烟、阅读书报、杂志、打瞌睡、互相聊天、打电话等;不准提示性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不准无故离开考场;不得在此期间做与考试无关的工作。如有类似行为按学院相关制度处理。
  (七)监考人员严禁舞弊行为发生,对考生警告无悔改者或严重舞弊者,一律取消当次考试资格,立即收取试卷,令其退场,把违纪情况详细记录在考场情况表上,保管好作弊证据(含试卷),并在试卷左页上端标明“作弊”,判卷教师据此以零分处理。
  (八)监考人员给作弊学生方便者,按共同作弊论,按学院相关制度处理。
  (九)监考人员严禁监考、早退和旷监。
三、教务安排及要求
  (一)全体教师要努力做好与期末考试和学期结束相关的各项工作,要认真对照课程标准和授课计划,根据考试安排,调整下阶段的教学内容,合理安排考前复习,确保完成本学期的教学任务。
  (二)各任课教师上交《学生成绩登记表》的学生姓名严格按各院、系或教务处提供的学生花名册的顺序填写,严禁私自调整;如遇退学、休学、参军等异动学生,请各任课教师登成绩时、务必不要删除。
  (三)考查科目成绩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送教务处存档。
    具体要求:
  1、考核申请表(需任课教师签字)、考查题目及答题要求A4打印、理论(含实践)课程成绩登记表(需任课教师签字)、记分册按顺序装订成册;考试结束后3天内将成绩分别送二级学院和教务处。
  2、电子档成绩。
  请各将任课教师将《学生成绩登记表》报送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各一份电子版和纸质版。
  (四)非考查科目成绩于2014年6月30前报送教务处存档。
  具体要求:
  1、学生考试试卷档案封面(到教务处领取)、理论(含实践)、考试质量分析表(需二级学院、系领导签字)、课程成绩登记表(需任课教师签字)、记分册(需任课教师签字)、考场记录表(教务处领取)、空白卷(到教务处领取)、答案、试卷(按学号顺序整理装订)按顺序装订成册;
  2、电子档成绩。
  请各将任课教师将《学生成绩登记表》报送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各一份电子版和纸质版。
  (五)各任课教师要认真做好学期教学工作总结,对本学期的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效果和相关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教学工作总结材料(A4打印)应与《学生成绩报表》一同上交教务处;学期只有部分时间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也要上交个人总结,同时各任课教师要填写教师业务档案表交教务处保存。
  (六)各任课教师于6月30日前交本学期任课教案到二级学院、处教学科存档,公共课教案由社科处负责回收存档;教务处将对各任课教师教案作期末检查,对不合格的教案将要求任课教师进行整改。
  (七)各任课教师可以根据课程特点进行复习,让学生能巩固所学知识,系统的掌握所学知识和技能;严禁考前泄题,如出现泄题事件,教务处将根据学院相关制度处理。
  (八)课程开、闭卷严格按照各任课教师上交的授课计划规定执行,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请任课教师及相关教学单位提交书面说明到教务处审批。
  (九)根据工作需要,6月30日各二级学院抽调教学科长、实验室主任(副主任)、行政助理三人到教务处集中办公,主要负责成绩汇总,试卷审核、回收及装订工作。
四、考务相关工作
  (一)布置考务工作
  1、相关部门考务会定于6月23日下午16:30在教师培训中心召开,要求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教学科长及教务处、社科处和后勤处负责人参加。
  2、二级学院负责多媒体教室(考场)卫生清扫工作,要求6月24日早上10点前完成。
  3、后勤处负责多媒体教室(考场)灯光的检修工作,要求6月24日早上10点前完成。
  (二)全院考务会
  考务会定于6月24日上午9点在A101召开全院考试考务工作会议,要求全体考试领导小组成员、监考人员准时参加。会后监考人员负责布置考场,教务处于下午3点对考场布置情况进行验收,确保考场布置符合要求,对布置不合格考场(含卫生、灯光)要求返工。 
                                                       
 
  附件: 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末考场安排表.xls

 
 
 
 
                                 教 务 处
                             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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