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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预征对象体检通知
来源:保卫处     作者:  编辑:管理员  日期:2016-06-03  点击率:1544  [我要打印]  [关闭]
摘要:

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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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根据花溪区武装部征兵办公室通知,近期组织高校征兵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2016年6月6日08:30—12:00
  二、体检地点:花溪区人民医院门诊部五楼
  三、体检要求
  (一)各学院凡参加体检者须带齐学生证、身份证和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二)凡参加体检者,6月5日22:00至体检前不再就餐、饮酒等,否则不利于体检结果。
  (三)各学院指定一名教师带队,提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与保卫处郑科长联系(电话:13098508877),不按时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后果自负。
  (四)凡属于预征对象,即日至体检结束前不得请假,已请假离校的在6月5日18:00前必须返校。
  (五)请各学院将2016年大学生预征对象花名册(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政治面貌,参军意向,家庭住址,本人电话,家庭电话,学院,专业,),以学院为单位电子版于2016年6月5日12:00前发到252978595@qq.com邮箱。
  (六)请各单位负责学生管理的领导和辅导员(班主任)必须传达到所属预征对象,否则,按失(渎)职处理。
 
 

 贵州城市职业学院征兵办公室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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