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各相关高校、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1号)精神,近期教育部将开展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教学团队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建设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相关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推荐内容及名额
申报项目分为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教学团队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1。贵州大学按要求自行推荐、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其余各校原则上各项目推荐名额不超过一个,其中普通本科类项目推荐名额见附件2。
二、推荐时间
学校申报时间:2021年3月19日至24日。
省级推荐时间:2021年3月25日至3月31日。
三、推荐方式及要求
本次推荐中,普通本科教育项目及教学研究中心项目由我厅高教处组织推荐,职业教育项目、继续教育项目由职成教处组织推荐,研究生项目由科研处组织推荐。请相关高校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盖章扫描版及电子版材料到指定邮箱。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各校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至教育部。此项工作意义重大,请各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遴选。
四、联系方式
高教处李薇:0851-85281941;24757979@qq.com
职成教处李超:0851-85283692;459721881@qq.com
科研处文治瑞:0851-84710408;743460039@qq.com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2.贵州省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各校报送数额分配表(普通本科)
3.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汇总表
4.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
5.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汇总表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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