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城市职业学院2018年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校内初审名单公示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为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引导和鼓励我院毕业学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和服务,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款负担,根据《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黔财教〔2009〕114号)、《省教育厅关于对<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补充说明的通知》(黔教助发〔2012〕222号)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省属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材料的通知》(黔教办助函〔2018〕81号)文件要求,2018年度我院有25名毕业学生下基层服务期满申请办理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业务。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吕鹏等25名毕业学生通过校内初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18年 5月 21日 —25日,共5个工作日,请广大师生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学生处。投诉举报电话:0851-88222795。
附件:
贵州城市职业学院2018年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校内初审通过名单.xls
贵州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处
2018 年5 月21 日
作者:
编辑:宣传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