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城市职业学院关于2017年度全省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审情况公示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根据《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试行)》(黔教学发〔2013〕415号)要求,按《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名额的通知》(黔教办函〔2017〕115号)安排,我校结合学校有关规定,认真开展了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经过班级评选、各二级学院评审,评优办公室初审,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将评审情况公示如下:
一、评审条件
(一)省级三好学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科学发展观;道德品质优良、行为举止文明,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2、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基础知识扎实,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原则上班级排名在前5%以上或年级排名在前10%以上), 入学以来无重修或补考科目;在学习过程、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成绩突出,同时乐于帮助同学共同进步。
3、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的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
4、有健康的体质、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三好学生的1-4项条件。
2、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积极参与学校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并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
3、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
1、班委会全体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和努力服务同学;班级集体成员团结互助,集体荣誉感强,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2、班集体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班集体成员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3、班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活动。在校期间,全班学生无违纪、违法行为,能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全体成员均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
二、评审名额
(见附件汇总表)
如有异议请到学生处反映,联系人:葛祯老师,联系电话:15285541723。
一、评审条件
(一)省级三好学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科学发展观;道德品质优良、行为举止文明,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2、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基础知识扎实,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原则上班级排名在前5%以上或年级排名在前10%以上), 入学以来无重修或补考科目;在学习过程、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成绩突出,同时乐于帮助同学共同进步。
3、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的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
4、有健康的体质、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三好学生的1-4项条件。
2、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积极参与学校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并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
3、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
1、班委会全体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和努力服务同学;班级集体成员团结互助,集体荣誉感强,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2、班集体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班集体成员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3、班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活动。在校期间,全班学生无违纪、违法行为,能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全体成员均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
二、评审名额
|
序号 |
二级学院 |
三好学生 |
优秀 |
先进 |
备注 |
|
|
15、16级在校生数 |
15级班集体数 |
|||||
|
1 |
城建学院 |
7 |
2 |
1 |
2111 |
24 |
|
2 |
商务学院 |
8 |
2 |
1 |
2293 |
24 |
|
3 |
医护学院 |
12 |
4 |
1 |
4039 |
29 |
|
4 |
机电学院 |
2 |
1 |
1 |
605 |
5 |
|
6 |
大数据学院 |
1 |
1 |
289 |
3 |
|
|
5 |
艺术学院 |
1 |
1 |
1 |
448 |
5 |
|
7 |
马列学院 |
1 |
0 |
0 |
132 |
1 |
|
合 计 |
32 |
11 |
3 |
9917 |
91 |
|
备注:
1.2015级机电学院和大数据学院为一个学院,共同上报一个先进班集体。
2.各二级学院按名额分配表先上报一个先进班集体,最后由学院综合考评后向省厅报送3个名额。
三、评审结果
(见附件汇总表)
如有异议请到学生处反映,联系人:葛祯老师,联系电话:15285541723。
贵州城市职业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
作者:
编辑:宣传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