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的通知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院属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教社科司函[2013]236号《关于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14年度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另发通知。
二、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1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5.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青年、后期资助、西部和单列学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
6.自2015年起,连续2年(本次指2013、2014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1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4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 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2013年12月16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4.已开通账号的,请以原账号、密码登录系统,登录名为注册电子邮箱;未开通账号的,请尽快登录教育部社科网“申报系统”,用个人电子邮箱注册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
5. 报送正式申报材料时间: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1日。根据省教育厅主管部门有关要求,需提前报送申报材料。请所有申报者务必于2014年2月22日前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并在线打印《申请评审书》。请各单位汇总纸质申报材料:《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A4纸单面打印,左侧两颗订书针装订)后,于2014年2月22日集中报送至教学科研处邹燕老师,以便我处及时在线审核确认并按时报送省教育厅。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rar
教学科研处
2013年12月23日
根据教育部教社科司函[2013]236号《关于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14年度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另发通知。
二、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1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5.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青年、后期资助、西部和单列学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
6.自2015年起,连续2年(本次指2013、2014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1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4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 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2013年12月16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4.已开通账号的,请以原账号、密码登录系统,登录名为注册电子邮箱;未开通账号的,请尽快登录教育部社科网“申报系统”,用个人电子邮箱注册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
5. 报送正式申报材料时间: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1日。根据省教育厅主管部门有关要求,需提前报送申报材料。请所有申报者务必于2014年2月22日前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并在线打印《申请评审书》。请各单位汇总纸质申报材料:《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A4纸单面打印,左侧两颗订书针装订)后,于2014年2月22日集中报送至教学科研处邹燕老师,以便我处及时在线审核确认并按时报送省教育厅。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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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处
201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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