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教育学院安缘、曹胜男等58名学生超过最长修业年限学生的学籍处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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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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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含休学)最长不得超过5年修业年限。经核查,继续教育学院2021级成人高等教育共有58名学生(含安缘、曹胜男等),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未能完成学业,未达到毕业要求。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5天,即2026年4月22日至26日。公示期内若无异议,将于公示期结束后对上述58名超过最长修业年限且未完成学业的学生作出学籍清退处理。如有异议,请致电方老师,联系电话:17785302823。
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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