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决定2014年中秋节期间学院放假时间为:9月8日—9月10日,共3天。9月11日(周四)起正常上班和上课。请各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提前做好放假准备工作。
1.教务处要及时根据放假通知安排好教学工作。
2.学生处牵头各二级学院做好节假日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3.保卫处、学生处宿管要做好留校学生节假期间白天离校和返校的安全督促检查和学生宿舍监控与晚间巡查;后勤处要做好留校学生的饮食安排,保障师生生活的用水用电。
4.后勤处、保卫处、招生处等部门要做好放假期间值班安排。
5.保卫处要安排和加强门卫和巡逻工作,要高度戒备,对进出校园人员严格登记,非公务人员严禁进入校园。
6.涉及招生的部门(将节假日期间电话值班人员名单报招生处,见招生处电话通知办理)继续做好迎新工作。
7.做好学院其他安全工作(包括办公室门窗关闭,各种设施及电源关闭,电脑等办公设备集中放置保卫处等)。
综合办公室
2014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