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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关于国庆节放假前安排的通知
来源:学生处     作者:  编辑:管理员  日期:2014-09-25  点击率:1941  [我要打印]  [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院《关于国庆节放假的通知》,为了确保同学们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增强法律观念,提高安全防范责任意识,特作如下安排:
  一、学生处将国庆节放假学生去向登记表已经发到学院QQ群共享中,请各二级学院领导督促学生处长、学生科长、辅导员、班主任自行下载复印,做好学生去向的统计工作,由二级学院学生处长、学生科长于9月26日中午12:00之前提交到学生处,进行汇总。
  二、辅导员、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节假日安全教育。对留校的学生给予关心照顾,安排好这些学生的生活。
  三、辅导员、班主任在放假之前提醒学生国庆节回家的往返途中,提高警惕、注意安全,宣读学院的“六大禁令”防止上当受骗,特别要提防传销组织的敲诈和欺骗,如遇突发紧急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与家长、辅导员、班主任及学院有关部门取得联系。
  四、辅导员、班主任重点强调国庆节放假期间,尽量避免乘坐水上交通工具,严禁同学们外出到具有安全隐患的***所和旅游区域。
  五、辅导员、班主任及有关学生管理人员在国庆节放假期间手机保持畅通,遇特殊情况及时处理。
          
 
 
                                     学生处  
                                 2014年9月24日

 
附:

贵州城市职业学院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
关于国庆节放假前安排的通知
同学们:
  为了确保同学们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树立大学生在社会中的良好形象,学生处将国庆节期间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国庆节放假十一天即9月27日-10月7日,9月26日18:00即可放假离校。10月7日18:00之前返校,19:30正常上晚自习。
  二、同学们离校之前,请整理好自己的物品,并将寝室卫生清扫干净,检查宿舍的门窗、水龙头、厕所、球阀、电源开关是否关好,如发现没有关好的在离开宿舍之前务必关好。
  三、学院一律不准夜间离校,如因特殊情况需在晚上20:00后离开的,须到保卫处登记备案,办理相关手续方可离校。
  四、同学们在国庆节回家的往返途中,提高警惕、安全注意,防止上当受骗,如遇突发紧急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与辅导员、班主任、家长及学院有关部门取得联系。
  五、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上车,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六、国庆节期间,请同学们在往返途中严禁搭乘摩的、三轮车、拖拉机,尽量避免外出到具有安全隐患的***所和旅游区域。
  七、请留校的学生外出时注意人身安全,谨防意外事故。
 
  祝同学们一路顺风,节日愉快,平安顺利返校!
 
   
 
学生处  
                                      201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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