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室、部、委: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财政厅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5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5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已经开展的2015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和发放工作安排,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2015年3月26日,学院下发“院字〔2015〕30号”文件安排了学院2015年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和发放工作,该文 件的主要内容不变。只是有关求职补贴申报和发放工作的时间节点(第二条第(六)项)的内容有变化。具体改为:
1、4月25日前,符合求职补贴条件毕业生要完成申报材料的准备并提交。
2、4月26日—27日,各二级学院收取毕业生填报的《贵州省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年度)》原件一式三份,个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和灾难等之一证明原件或助学贷款证明原件一份,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对班级所收集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按专业班级及学号顺序统计汇总书面资料(附学生提交材料)及电子版,于28日上交就业处(就业处具体负责工作人员:杨卫萍老师)。
3、4月29日—30日,就业处对收取的各二级学院上交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和汇总和全面审核。
4、5月1日—5日,对申报材料审核通过的毕业生名单进行公示,征求意见。
5、就业处于5月15日前,根据公示结果和学院领导审批,按规定履行上报审批。
6、就业处根据上级审批结果及时公告,财务处根据上级下拔资金情况发放毕业生的求职补贴。
二、学院财务处要求,各二级学院要提醒学生在填报《贵州省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时,银行帐号要填写在贵州花溪农村商业银行开户的银行帐号,便于求职补贴款项及时发放。
就业处联系人员:杨卫萍(15185063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