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5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和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
来源:学院     作者:  编辑:管理员  日期:2015-04-17  点击率:1794  [我要打印]  [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各二级学院、处、室、部、委: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财政厅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5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5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已经开展的2015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和发放工作安排,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2015年3月26日,学院下发“院字〔2015〕30号”文件安排了学院2015年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和发放工作,该文 件的主要内容不变。只是有关求职补贴申报和发放工作的时间节点(第二条第(六)项)的内容有变化。具体改为:
  1、4月25日前,符合求职补贴条件毕业生要完成申报材料的准备并提交。
  2、4月26日—27日,各二级学院收取毕业生填报的《贵州省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年度)》原件一式三份,个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和灾难等之一证明原件或助学贷款证明原件一份,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对班级所收集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按专业班级及学号顺序统计汇总书面资料(附学生提交材料)及电子版,于28日上交就业处(就业处具体负责工作人员:杨卫萍老师)。
  3、4月29日—30日,就业处对收取的各二级学院上交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和汇总和全面审核。
  4、5月1日—5日,对申报材料审核通过的毕业生名单进行公示,征求意见。
  5、就业处于5月15日前,根据公示结果和学院领导审批,按规定履行上报审批。
  6、就业处根据上级审批结果及时公告,财务处根据上级下拔资金情况发放毕业生的求职补贴。

  二、学院财务处要求,各二级学院要提醒学生在填报《贵州省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时,银行帐号要填写在贵州花溪农村商业银行开户的银行帐号,便于求职补贴款项及时发放。
  就业处联系人员:杨卫萍(15185063941)

                                   

贵州城市职业学院 

 2015年4月15日    

E-mail:
作者:
编辑:管理员
上一篇: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学历图像校对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及时上报更新学院毕业生就业数据的通知
版权所有©贵州城市职业学院   地址:贵州省花溪大学城花燕路290号
邮编:550025   招生热线:0851-88308090  88308091
备案号:黔ICP备08000656号-1    贵公安网备 52990002000048号
欢迎关注学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