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充分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投身教育教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科研工作的意见》(黔教科发〔2012〕461号)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建立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励制度,现将《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进行广泛宣传。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实际建立本地、校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励制度,健全教师专业成长、教学改革与质量提高激励机制,进一步发挥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励制度在推动改革、提高质量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贵州省教育厅
2013年7月17日
附件1: 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贵州省第二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 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试行)
附件3: 申报书
附件4: 汇总表(下载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