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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2016年度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选题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管理员  日期:2015-11-11  点击率:1522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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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处、室、委:
  为更好地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我省高校开展科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好2016年度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招标工作,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黔党办发〔2012〕14号)精神和《贵州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2-2020年)》(黔教社发〔2012〕47号)有关要求,按照《贵州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向全省高校征集2016年度“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选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二、选题要求
  (一)基础研究重点课题应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贵州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优势学科群建设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等内容进行设计,在学科建设中具有重大学术价值,体现学术前沿水平。
  (二)应用研究重点课题应围绕依法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尤其是贵州教育综合改革和我省主基调、主战略,深入研究我省教育改革发展、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
  (三)选题要有明确的研究目标、主攻方向,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能够通过联合攻关形成集成优势,预期能取得具有重大学术影响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要密切关注科学研究前沿,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我厅重点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重复。
 
三、选题的产生与报送
  (一)各高校要在专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本校或校际联合的研究优势报送选题。各高校可报送1个选题,有省级人文社科基地的学校可报2个选题。
  (二)每个选题要有500字以内的简要论证(包括研究内容和所要达到的目标、预期成果等)。
  (三)请各校科研(人文社科)处于2015年12月4日前将选题及论证内容(样表见附件)报送省教育厅社政处,同时报送Word格式电子文档。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2016年度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选题征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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