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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辅导员”评选方案
来源:招生信息处     作者:  编辑:管理员  日期:2015-12-10  点击率:1673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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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贵州省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黔人社厅通[2014]756号)的通知要求,为提升学院教学水平,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决定通过学院微信公众平台开展“优秀辅导员”投票评选活动。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12月8日—2015年12月25日
 
  二、活动对象
  贵州城市职业学院全体师生
 
  三、参评方式
  1.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各学院推选一至二名辅导员或班主任(学生科长及学生处长可参评)参与评选活动;
  2.参与评选的老师需提交材料:电子照片一张、个人简介(姓名、所属学院、职务、参评宣言);
  3.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到到招生信息处邮:1240891188@qq.com
 
  四、投票方式
  关注学院微信公众号,点击“在线活动”—“微投票”参与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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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扫描二维码点击关注

 
  五、活动日程安排
  1.2015年12月8日—2015年12月11日
  各二级学院推荐参评老师,并提交参评材料;
  2.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18日
  全校师生参与投票评选活动,各二级学院参评老师可积极动员本院学生参与到活动中来进行拉票;
  3.2015年12月21日—2015年12月25日
  结合投票结果,评选“优秀辅导员”,经公示后颁发荣誉证书及聘书;
 
  六、评选方式
  学生网络投票评价(70%)+同行班主任评价(15%)+学生处和领导评价(15%)。学生网络投票评价根据投票数所占该二级学院师生比例进行计算,三方综合评定后成绩前三名的老师将评为本学年 “优秀辅导员”。
 
  七、奖品措施
  1、颁发“优秀辅导员”个人荣誉证书;
  2、提高一级聘校内职称并享受相应待遇;
  3、优先参评国家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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