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院和中等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文件规定,为保证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顺利入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新生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pdf
贵州城市职业学院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