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请假办理程序
来源:学生处     作者:  编辑:管理员  日期:2015-11-10  点击率:3277  [我要打印]  [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一天以内,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批准;2天至3天,由二级学院学生处批签;4天至7天,由二级学院院长批签;7天以上报学院领导批签。一学期内请假时间累积不得超过该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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