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请假办理程序
来源:
学生处
作者:
编辑:
管理员
日期:
201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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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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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以内,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批准;2天至3天,由二级学院学生处批签;4天至7天,由二级学院院长批签;7天以上报学院领导批签。一学期内请假时间累积不得超过该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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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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