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加入收藏
|
领导信箱
首页
媒体报道
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学院章程
学院标识
领导简介
学院荣誉
名师风采
师资总览
城院印象
学院视频
院系设置
领导关怀
党群部门
党委办公室
组织人事处
党委宣传统战部
纪检督查处
教师工作部
团委
工会、妇联、关工委
行政部门
教辅机构
校长办公室
教务处
计划财务处
招生处
就业处
科研处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质量评估处
保卫处(武装部)(校园安全管理委员)
国际交流处
新媒体中心
双高办
校医务室
升本办
二级学院
机电学院
城市管理学院
医护学院
商旅学院
大数据学院
艺体学院
招生就业
教学科研
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精品课程
教学评估
科研制度
科研动态
科研申报指南
校企合作
国际交流
实践教学
图书文献
智慧校园
门户信息
管理系统
教学资源
继续教育
干部培训
教师培训
专升本
专本套读
技能培训
成人高等教育
学生风采
学生社团
社团活动
典型事迹
技能大赛
当前位置:
首页
>>
继续教育
>>
教师培训
>>
正文
关于试行国家“双证书”制度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
管理员
日期:
2017-04-18
点击率:
8606
[我要打印]
[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各处、系、室、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社会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劳社部发[2004]12号)等文件精神
,
根据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职业院校实施“双证书”制度的
意见》
(11
劳社厅发[2003]34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执行国家“双证书”制度的相关配套文件、但鉴于学院不同年援学生专业课程学习要求不尽相同等特点,拟定从2010级新生开始,试行“双证书”制度,即将对口或相近专业的职业资格证照技术等级证与毕业证挂钩,促进学院毕业生职业素质与职业技能的提高,努力践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积极探索贵州省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经过两年的试行以后,将在学院全面实施“双证书”毕业制度。
“双证书”制度中“职业资格证书”的相关组织工作,由学院“贵州有第一一七职业技能鉴定所”商相关部门承担。学院职培处要积极参与政府规划和举办的各种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资格鉴定工作,在大力引进职业培训师资进行相应职业培训的同时,立足学院已有的师装力量,选择相关专业教师进行相近职业资格取证的内部人才的培养,逐渐形成学院自己的职业资格培训师资力量,拓展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数量,逐步开设更多与学历专业对口和匹配的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项目,努力提升职业技能培训的质量,打造学生就业竞争力。积极探索“校企联动、处系联动”的模式,合作开发课程,建立“双证融通”的课程体系。用3至5年时间,使学院W业生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达到85%以上。
从2010级学生开始,各系要将各班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的参培率及获取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持证率纳入教学质量目标考核并与毕业证挂钩。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特别是各系领导及各班主任要加强对双证书制度相关文书精神的学习,提高认识,积极宣传,营造氛围,督促学生尽早设定职业规划,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尽早投入到职业技能培训的学习中去,使学生在毕业前获得至少一个职业资格证书,顺利完成学业。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制度 双证书 试行 通知
贵州亚泰职业学院院务处
2011年3月22号印制
E-mail:
分享到:
搜狐微博
新浪微博
网易微博
腾讯微博
作者:
编辑:
管理员
上一篇:
贵州城市职业学院城建学院培训项目一览表
下一篇:没有了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网站隐私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贵州城市职业学院 地址:贵州省花溪大学城花燕路290号
邮编:550025 招生热线:0851-88308090 88308091
备案号:黔ICP备08000656号-1
贵公安网备 52990002000048号
欢迎关注学院微信公众号